反洗钱宣传之案例警示(一)

逃税

★案例

某银行发现客户赵某借记卡账户交易异常,每日有大量个人将款项存入该账户,交易频繁,交易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北方城市较多,但单笔金额小,一般为千元左右,并定期通过网银业务将资金集中划出。该银行从基层网点获取的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反映,曹某为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该银行开立了单位结算账户,但交易并不频繁。

反洗钱监管部门接收可疑交易线索后,对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背景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X保健品有限公司系中美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牙膏系列产品。根据上述信息,反洗钱监管部门认为曹某、赵某个人账户资金交易可能与公司行为存在内在联系,决定将可疑交易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X保健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在负责公司经营期间,采用销售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手法,将公司部分销售收入汇入原公司出纳赵某在该银行的个人账户内,随后再转入其个人账户内,隐匿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涉嫌偷逃增值税500余万元。

★案例评析

1.交易频繁,单笔金额小,金额存在不规则性

赵某个人账户交易非常频繁,且单笔金额小,没有规则性,因此其资金交易应该和经营行为存在某些内在联系。

2.工作日及双休日都有大量频繁交易

赵某个人账户频繁交易不存在时间阶段性,每天都有发生,因此巩固了对其从事经营活动资金结算的判断。实际案例中,有些个人账户也会出现上述频繁、单笔金额小的收付特征,但是注意观察其交易的时间一般集中在国定假日及双休日,经侦查发现主要是由于国定节假日银行停止办理对公结算业务,一些企业为了保证节假日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结算的正常进行,故选择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待工作日再将资金全额转入企业账户。

3.资金来源地域分散,与个人所在单位的经营特征相符

该案中赵某账户资金来源地域非常分散,与其资金去向曹某所在单位经营牙膏的生产经营特点吻合。

 

诈骗

★案例

两家公司的老总QQ上要钱,会计立即汇款,不料把钱汇给了骗子。

警方介入后决定从赃款流向入手,经调查发现两家公司被骗的钱多次被转账,骗子的网络账号和网银转账是在同一个IP地址上登录的,而两笔被骗的钱被充值到了一个支付宝账号上,通过这些信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潘某。潘某交代,他在朋友家吃饭时认识了阿陈,对方说网络诈骗来钱快,潘某则说自己能把钱洗白,两人一拍即合,开始了合作。随后,潘某花700元,买了10张身份证及对应的银行卡、U盾,用来接收阿陈的赃款。每次阿陈利用网络账号诈骗得手之后,就打电话告知潘某。收到赃款后,潘某用网上银行买游戏点券,在网上低价出售,再从绑定的银行卡中提现,与阿陈分赃。

人民法院认定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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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设置QQ密码不要过于简单,且一定要对QQ密码设置保护。不要随便接收陌生人发来的邮件,防止因中了木马病毒而导致QQ号码被盗,尽量将财务电脑和其他电脑分开,减少病毒传染的可能性。聊天时,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电脑要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

2.公司、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进出流程,接受领导重大工作指示特别是涉及款项往来等经济事务时一定要慎重,务必通过电话或者当面进行核实和确认,尽量不要通过QQ等网络工具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管理疏漏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国民信托提醒广大市民:

了解反洗钱知识,提高反洗钱意识,遵守反洗钱法规。

保护自身利益,远离洗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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