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
★案例
80多岁的香港人陈先生一直在内地经商,他与某国有银行深圳一支行行长沈海生认识多年。因年纪大了,陈先生想把在内地的产业卖掉,回头香港养老。2012年年初,沈海生得知后,声称可以通过自己手中的外汇指标,帮陈先生将其手中的人民币换成港币,转回香港,但需要200万元好处费。陈先生同意让沈海生帮忙。随后,陈先生将6337余万元分3次汇到沈海生指定的李某账户上。前两次转账后,陈先生的香港账户都有收到港元。第三次汇款后,陈先生的香港账户只收到了部分款项,还有800万元一直没有收到。经陈先生多次追问,沈海生才承认他根本没有外汇指标,而是通过地下钱庄操作。沈海生辞职潜逃时,仍有625万元没有归还陈先生。
根据警方调查,陈先生的钱汇入李某账户后,在短时间内又被转移到5个可疑账户,随后又迅速向100多个账户转移资金。警方对200多个银行账户进行梳理,一个地下钱庄逐渐浮出水面。
警方将叶镇城、叶晓莲、郑晓生等30余人抓获,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个,查获银行卡30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120亿元。

★案例评析
“地下钱庄”为逃避海关监管,转向利用职业“水客”少量多次非法携带货币出境洗钱。水客集团被称为“金融蚂蚁”,小批量为“地下钱庄”携带超额货币出境。职业“水客”以40-55岁中老年无业妇女为主,入境时不携带违规物品,出境时携带货币以赚取少量的带工费。“水客头”与带钞“水客”形成雇佣关系,一般由“水客头”在境内派发具有统一包装标识的货币到香港后由专人交接并支付带工费,已经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的走私“作业”流程。
恐怖融资
★案例
B国的一家金融机构报告有一个年收入1.7万美元的个人客户,其账户一年的交易额却达到356万美元。调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人根本不存在,账户是用伪造的身份开立的。
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账户与国外的一家慈善组织有关,账户被用来通过伪造的计划为恐怖组织筹款。在B国,政府会另外再给慈善组织一笔捐款,约为捐赠款的42%。所有进入该账户的捐款都被调查,同时慈善组织也向政府主张权利要求政府兑现额外的捐款。实际上,捐款很快被退回了捐赠人,所以慈善组织没有收到任何真正的捐款。但是慈善组织却保留了政府的捐款,诈骗了超过114万美元的资金。
★案例评析
本案说明有关联的账户是如何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表明身份确认程序的重要性,同时也表明监管发现账户的异常交易对于识别洗钱和打击恐怖组织的经济来源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国民信托提醒广大市民:
了解反洗钱知识,提高反洗钱意识,遵守反洗钱法规。
保护自身利益,远离洗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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