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该披露信息只对购买过该产品的用户开放!
产品详情
产品名称: 国民信托·天玑2-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人/受益人: 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合格投资人。
受托人: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资金运用方式: (1)向贷款服务商深圳市小赢普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推介的且经受托人风控审核通过的自然人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于个人消费;
(2)受让贷款服务商深圳市小赢普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推介且经受托人风控审核的个人消费贷款债权资产包。
(3)以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受益人的利益,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等流动性高、风险低的产品。
信托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信托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推介日期和期限: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23年【11】月【15】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成立条件: (1)本信托合同签署并生效;
(2)全部交易文件均有效签署并生效,且《贷款服务与管理协议》、《保证担保合同》已签署,且交易文件项下各方均未违反相关约定;
(3)实际交付信托资金至信托财产专户的委托人不少于【2】名且信托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受托人认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信托期限: 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开始计算。满足本信托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条件的,本信托计划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具体以受托人公告为准。
加入资金要求: 认购时,委托人的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按照每5万元为单位递增。受托人有权调整上述金额下限或递增金额,具体以公告为准。
参考收益率: 参考收益率为【6.8】%/年;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1、循环期期间,即信托计划成立后【12】个月内,不分配信托利益;
2、摊还期期间,即信托计划存续期最后【12】个月,按月设置信托利益核算日分配信托利益。
3、受托人于摊还期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分配当期信托利益,每次单个受益人预计可获得的参考信托收益=所持信托单位份额×1元×参考收益率×本次分配期内实际天数/365。每次分配时,超出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分得信托收益的部分,即为当期分配的投资本金金额,在下一期分配信托收益时,将在委托人“所持信托单位份额”中,将该部分已分配信托本金金额扣除;但受托人每次核算或向委托人分配信托利益时,均以信托账户中的现金资产为限,不足当期信托收益的,自动延至下一期核算及分配。具体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信托单位的赎回: 本信托不开放申购,亦不得赎回。
主要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资金闲置风险、贷款服务商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参考收益率无法实现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本信托提前或延期终止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监管风险、产品类型存在的特有风险、投资受限风险、估值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提供任何承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息披露
联络资料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010-84268088转财富管理中心

财富管理中心:4007791888 / 8009901888

网址:www.natrust.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18号国民信托中心

使用条款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本网站最佳分辨率为1366×768px,建议在IE10下浏览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630号  京ICP 备09061642 国民信托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NATIONAL TRUST

×

电子邮箱地址
消保客户服务邮箱:bjkf@natrust.cn
普惠金融业务客户服务邮箱:phkf@natrust.cn
来信、来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18号 国民信托 客户服务部
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
调解服务热线:010-88689969
*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
*邮箱:
*投诉/反映/建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