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国民信托·洛阳增凯单一资金信托 | 
|---|---|
| 委托人/受益人: | 指认购本信托计划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 
| 受托人: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保管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资金运用方式: | 用于向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资金用于香榭里·畔山兰溪二期项目建设。 | 
| 信托规模: |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 推介日期和期限: |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20年3月30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 
| 成立条件: | (1)信托合同签署并生效; (2)信托文件、交易文件均有效签署并生效; (3)信托资金已足额付至信托财产专户; (4)受托人认为应满足的其它条件。  | 
| 信托期限: | 本信托(各期)预计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本信托(各期)生效之日起算。满足本信托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的,本信托可以提前终止。 | 
| 加入资金要求: | 委托人的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按照每10万元为单位递增。受托人有权调整委托人认购金额下限。 | 
| 参考收益率: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 本信托计划(各期)存续期间,信托利益核算日为各期信托募集完成日后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即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期信托分配当期信托利益。受托人在各期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 
| 信托单位的赎回: | 本信托(各期)不开放申购,亦不得赎回。 | 
| 主要风险揭示: |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提前或延期终止的风险、信托终止时现状分配的风险、特别风险、监管风险、投资受限风险、产品类型存在的特有风险、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风险;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提供任何承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信托财产承担。 | 
| 担保方式: | (1)自然人杨钦武(身份证号:410304195312141015)及其配偶范变(身份证号:41032919541023604X)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以其合法持有的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道北四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香榭里·畔山兰溪(二期)”的在建工程、商业用房以及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金谷北路与魏紫路东南角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动态抵押率不超过50%(动态抵押率=(信托本金余额+一年期应付利息)/抵押物在设定抵押时的初始评估总价值*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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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18号国民信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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