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国民信托·安宁发展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于2016年1月27日成立,本季度末总规模共计人民币叁亿圆整(300,000,000.00元)。信托期限自2016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23日。
作为受托人,我公司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您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自然季度内的管理情况向各委托人/受益人报告。
一、 基本情况
截至本季度末,本信托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国民信托·安宁发展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30000万元
信托模式:融资
信托期限:成立日2016年1月27日、到期日2018年2月23日
计划资金投向:信托资金用于补充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二、信托经理及变动情况
本季度信托经理未发生变化。
三、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信托账户开立及本季度收支情况
1、公告开立的信托账户
我司为本信托计划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陶然亭支行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将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与我司的固有财产、我司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账户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5719 0000 6510 537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陶然亭支行
2、信托收支及收益分配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季度主要收支情况如下:
收到:应收账款回购价款¥6,785,780.28元,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5,591.93元;
支付:分配信托利益¥0元,保管费¥0元,信托服务费¥0元,咨询服务费¥0元,法律顾问费¥50,000.00元,其他费用0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信托账户银行存款余额¥13,577,520.72元。
(二)、信托资金运用及管理
截至本报告期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使用情况正常,交易对手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还款,项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期截止日,无信托财产涉及诉讼。
五、信托合同规定的其他需报告的管理事项
我司指定信托经理负责本信托计划日常管理,并对保管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陶然亭支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陶然亭支行履行了约定的管理职责,按约定及时出具了保管报告,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未发现我司相关投资运作存在违法违规及损害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我司对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持续分析,密切关注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支情况,并对其按期支付转让价款回购价款的能力进行判断。
六、结束语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联系受托人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特此披露。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