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国民信托-北斗天权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委托人/受益人: | 指本信托计划项下各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
| 受托人: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保管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 资金运用方式: | 1、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信托业保障基金等; 2、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新股申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中国存托凭证CDR、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3、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等); 4、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受托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信托规模: |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 推介日期和期限: | 2025年12月31日起60个工作日 |
| 成立条件: | (1)本信托合同签署并生效; (2)实际交付信托资金至信托财产专户的委托人不少于2名且信托资金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受托人认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
| 信托期限: | 120个月,可延期。 |
| 加入资金要求: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参考年收益率: | 无 |
|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信托单位的赎回: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主要风险揭示: |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本金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证券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投资顾问风险、投资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本信托计划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险、特别提示风险、建仓期风险、监管风险、产品类型存在的特有风险、投资受限风险、估值及结算风险、预警线及未设止损线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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