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国民信托-创鑫添利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委托人/受益人: | 指符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
| 受托人: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保管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资金运用方式: | 本信托计划通过投资下层产品最终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债券、债券回购及信保基金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80%。委托人/受益人确认并同意,如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约定,经受托人、保管人协商一致,受托人可对具体投资比例进行调整而无需另行征得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同意。 |
| 信托规模: | 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 推介日期和期限: | 推介期自2026年【1】月【19】日起2026年【1】月【23】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募集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
| 成立条件: | 本信托计划于以下所述的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成立: (1)本信托合同签署并生效; (2)实际交付信托资金至信托财产专户的委托人不少于2名且信托资金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3)受托人认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
| 信托期限: | 120个月 |
| 加入资金要求: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 | 以《国民信托-创鑫添利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于第【n】次开放(认购)的公告说明》为准 |
|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信托单位的申购和赎回: | 产品运行期间仅在开放日操作申购及赎回。具体开放日安排详见《国民信托-创鑫添利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于第【n】次开放(认购)的公告说明》 |
| 主要风险揭示: |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本金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证券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投资标的风险、无止损平仓风险、流动性风险、本信托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险、特别提示风险、巨额赎回风险、监管风险、产品类型存在的特有风险、投资受限风险、估值风险、推介销售服务机构的风险、不可抗力及其它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条款详见信托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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