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国民信托·棱镜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委托人/受益人: | 指本信托计划项下各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区分为优先委托人和次级委托人。 |
| 受托人: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 保管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 资金运用方式: | 本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北京棱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棱镜和平门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银行存款、信托业保障基金。 |
| 信托规模: | 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其中优先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所各自持有的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不高于2:1。 |
| 推介日期和期限: | 2026年2月6日起60个工作日 |
| 成立条件: | (1)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且优先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所各自持有的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不高于2:1。 (2)募集期满且本信托计划项下全部有效信托合同份数不少于3份。 (3)受托人认为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
| 信托期限: | 本信托计划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 加入资金要求: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参考年收益率: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信托单位的赎回: | 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
| 主要风险揭示: | 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投资标的风险、本信托计划投资模式特有风险、信托计划本身面临的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保管人/私募基金产品证券/期货经纪机构/私募基金产品管理人风险、受益人资金流动性风险、平仓风险、受益人信托资金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次级委托人的风险、估值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它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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