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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产品名称 :

国民信托·双子星新三板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人/受益人 :

指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主体,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合格投资者要求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资金运用方式 :

本信托产品主要投资于已(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

信托规模 :

本信托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B类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A类信托单位与B类信托单位比例不高于2.5:1

推介日期和期限 :

20151225日始,募集期为30个工作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成立条件 :

本信托发行的全部有效信托合同份数不少于2份,且推介期内A/B类信托单位认购资金分别不超过对应该类信托单位规模上限,A类信托单位与B类信托单位比例不高于2.5:1

信托期限 :

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封闭式,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计划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满12个月后,若信托财产全部为现金形式,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第二个信托年度作为退出期,退出期内不做新增投资。

加入资金要求 :

认购时,委托人的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按照每10万元为单位递增。受托人有权调整上述金额下限。

预期年收益率 :

本信托计划A类、B类受益人均不设预期收益率。A类受益人的基础收益:【10.5-12%/年,基础收益率仅为受托人核算A类受益人信托利益时的参考依据,并非受托人承诺A类受益人可获得的最低信托利益。B类受益人分配顺序劣后于A类受益人。

信托利益的分配方式 :

投资顾问和受托人协商分配。

信托单位的赎回 :

本信托不开放申购,亦不得赎回。

主要风险揭示 :

市场风险、社会经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信托财产损失风险、投资顾问风险、投资失败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延期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联络资料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010-84268088转财富管理中心

财富管理中心:4007791888 / 8009901888

网址:www.natrust.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18号国民信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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