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家族信托尚需法律配套
  国内家族企业经过二三十年的打拼,已经到了富一代向富二代交班的时间节点。对于一个拥有十几亿元甚至几十亿、上百亿元的家族来说,如何实现财富的顺利传承,成为家族企业的拥有者需要深思熟虑的当务之急。尽管在国外,建立家族信托基金和成立家族办公室的模式已经运作得比较成熟,不过在国内这仍然是一个新命题。
  西方家族之所以建立家族信托基金,最开始的目的也是出于避税的需要。遗产税是西方很多国家税率最高的税种,在许多情况下,遗产税的征收税率甚至超过50%。
  以美国为例,1976年以前遗产税的最高税率曾经达到70%以上,洛克菲勒去世就曾缴纳了70%的遗产税。即便随后有所下降,在2013年仍然高达50%。
  在中国,对于遗产税的征收尚没有相关立法,但也是势在必行。舆论普遍认为,征收遗产税,可以拉近穷人和富人之间过于悬殊的财富距离,有利于社会公平。
  而早在2004年,我国财政部即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遗产税》),该条例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版的《遗产税》,公民遗产起征金额为80万元,超过1000万元即开始征收最高税率50%。
  “政府已经离明确公布对遗产税的征收方式不远了,无论怎样,中国如果开征《遗产税》,最高税率不会低于40%。”曾出版过遗产税方面专著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评论。
在家族财富的处理方式上,步长制药董事长赵涛就选择了成立财富信托基金和家族办公室的办法。在其看来,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尽量避免家族企业因接班人问题出现比较大的冲击,也有助于家族企业薪火相承、甚至青出于蓝。
  不过,与成熟的国外接班人计划相比,国内的家族企业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国内的海鑫集团二代接班就是成为一个惨痛的教训,由于富二代接班人李兆会对公司管理并不擅长甚至缺乏兴趣,导致昔日庞大的钢铁巨头最终以破产清算收场。试想,如果当初原海鑫集团董事长李海仓未雨绸缪,对企业的传承提早设计安排,这样令人唏嘘的结局或许能够避免。
虽然将家族财富托付给第三方管理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国内的财富拥有者对这一套管理模式还知之甚少。而在中国私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温州,设立家族办公室的说法对许多企业家来说甚至闻所未闻。
  周德文介绍,温州的私营企业主传承财富主要有三种方式。最主流的是让子女到西方接受良好的教育,之后回来接班,这种情况大概在温州私营企业中占30%;第二种是让子女接班同时聘用职业经理人,子女唱主角,后者扮演辅助角色。第三种,就是子女直接上岗,继承父业。
  “将家族财富交给下一代去管理有时会遇到种种困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族企业创业者说,“一方面,第二代未必具备创业者的创业才能,另一方面,也有可能第二代根本就不愿意接班从事管理,这种例子在家族企业也很多。”
一面是国内企业家的固有观念限制,一面是国内信托公司受限于国内法制、金融等环境,家族信托的运作受到诸多掣肘,如果中国内地的家族企业有这种需求,也往往只能寻找海外的大型金融机构。
  “我们的信托,很多还只是停留在理财上,而家族信托基金一方面是保证家族财产不断壮大,另一方面是要给家族成员提供资产管理的支持,国内的信托业务在这方面并不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位专业人士如此评论。
  “国内信托公司的信用也是一个问题,他们会不会严格信托你的资产?会不会私自挪用不讲信用?”一位企业人士则提出这样的疑虑,“美国有严格的信用监管机构,如果违反信用规定,信托公司不仅包赔一切损失,相关人员还要入狱服刑。”
  相比之下,国内对于个人信托的法律规定尚不健全,法制建设也严重影响着家族信托的普及运用。目前国内只出台了一部《信托法》,其余都是银监局等部门出台的各项管理办法,对信托尤其是个人信托在具体运用中的相关问题没有详细规定。
  不过,在一些专家看来,目前的状态只是过渡阶段,家族信托的落地是早晚的事情。“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将沿着市场经济道路继续前进,因此,相关的详细法规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尽快制定。”周德文表示。
(中国经营报 刘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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