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成信托行业新“蓝海”
2月2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家族信托团队和委托人签署了最新一单家族信托协议,至此,该公司家族信托业务已初具规模。这是山东信托家族信托业务拓展的一大步,也是公司转型创新发展、内涵式增长的重要一步。
据介绍,家族信托是委托人以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为依托成立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收取和分配。一旦设立家族信托,投入信托内的财产即具备独立性,且委托人可通过设定不同或是针对个别受益人的传承条件,分别实现不同的目的,其精髓是家族财富的传承。
在国际上,家族信托已是广泛流行的家族资产管理形式。大众所熟知的洛克菲勒、杜邦等家族,都借助家族信托使财富世代相传。1月23日,在山东信托举办的培训会上,资深私人银行家、中盟磐合董事长颜怀江介绍说:“家族信托是对家族财富做风险隔离的重要工具,可解决财富跨代传承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可以规避经营风险和子女过度消费及婚姻变化等。”
据介绍,家族信托的另一大特点是,运用资产所有权的剥离去隔离债务风险。“一旦设立家族信托,投入信托计划内的财产即具备独立性。许多民营企业者的财产结构混乱,存在‘公私不分’和‘夫妻不分’的情况。进行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地改变这种状况,无论面对债务危机还是离婚风险。根据《信托法》第15条的规定,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所以,即使委托人去世,银行也必须依照家族信托合同条款的约定,继续完成信托事项,从而真正实现家族信托的遗产处分功能。”颜怀江介绍说。
据了解,处于起步阶段的家族信托,正在成为信托行业的新“蓝海”。目前国内推出的家族信托,多是根据客户的资产情况定制家族信托计划,主要以现金的资产形式成立。从产品设计看,家族信托凸显出以下几个特点:即实现财产从委托人到受托人的转移;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托财产独立且受益权可附加条件;受托人享有信托受益权且分配方式可设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分配、临时分配等不同形式。
在省内,山东信托也将家族信托作为转型创新业务进行探索尝试。自2014年8月签约第一单以来,山东信托家族信托业务不断落地,目前已签署家族信托协议十几单,合同金额达3亿元以上。其客户覆盖山东、广东、深圳、上海、江苏、浙江、江西、辽宁和福建等省市。
随着泛资管时代加速到来,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各类高净值人群对于财富管理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国内家族信托正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据统计,目前我国可投资资产超过5000万元的人群已超过12万人,且群体数量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年复合增长率达20%。
事实上,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也是监管层鼓励并有意推动的信托行业转型方向之一。在不久前刚召开的信托业年会上,银监会向信托公司提出四个可行的转型方向,家族信托业务同样位列其中。
谈到财富管理业务拓展的经验,山东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信银、信保合作共推,是家族信托业务可行且现实的路径。山东信托一直重视加强与国内优秀私人银行、保险机构等的合作,不仅增加了客户数量和资产规模,还促使提升了公司家族信托业务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同时,该公司深挖内部客户资源,针对财富管理中心高净值客户推介家族信托业务,为客户提供更为多元化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
目前,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单纯以货币资金设立信托的方式并不能很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山东信托在前期积累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有望将保单、信托受益权等纳入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范围,进一步扩大信托财产范畴。
(大众日报 王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