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鼓励公益信托助推慈善事业发展
  “国内慈善行业目前尚处于起步和规范阶段,需要更多能促进和提高慈善事业发展水平的手段与方法。”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今年提案的内容是鼓励公益信托助推慈善事业发展。
  “去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要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当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翟美卿认为,这些内容非常切中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目前我国基金会门槛偏高,不少热心人士望而却步,如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金额的8%。”翟美卿告诉记者,由于非公募基金会无法对外公开募集资金,如果没有合适的资产保值增值路径,就会面临慢慢枯竭。为此翟美卿呼吁,应尽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设,寻求公益和金融的最佳结合点,撬动社会潜在资源,激发企业的公益热情。
  “所以我今年的提案主推公益信托。”参与慈善事业已经10年的翟美卿说:“相较于非公募基金会等其他公益形式,公益信托的优势显而易见,成本低,设立效率高,公益支持比例弹性大,安全稳定。”据翟美卿介绍,公益信托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普及,全国公益信托项目目前非常少。
  为给公益信托打造良好发展平台,翟美卿建议,首先尽快研究并制定公益信托的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建议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向基金会捐赠,捐赠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免交所得税,而投资收入须交纳25%所得税”的条款,在财税制度和信托法两方面作出调整或修改。
  其次应该构建秩序良好的公益信托市场,鼓励并吸引社会企业及个人设立公益信托。再次建议从法律层面上确定非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公益信托。可以有效开发和利用巨额的公益资金,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最后应该出台专项实施细则。目前公益信托的法律依据仅来自信托法,没有专门的可操作制度。应尽快出台一份公益信托的专项法规、实施细则。
  翟美卿强调,目前很多人对公益信托不够了解,希望在厘清政策和税收问题后,可以实现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愿景,包括管理部门、金融主管部门、信托机构、慈善组织、媒体都可以宣传、报道,让公益信托理念传播出去。”借此吸引更多企业通过这种低门槛公益形式参与公益,撬动整个社会的潜在能量,形成‘滚雪球’式的社会公益效应。”翟美卿说。
(人民政协报 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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