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壳运动角落里的信托公司:跟风后的纠结
  眼下,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板子也打在了信托公司身上。
  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私募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首只产品备案,否则将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其中已登记满1年的私募管理人的时间截点是5月1日,不满1年的是8月1日。
  这让一些信托公司颇为尴尬。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信托公司扎推“投奔”中基协——国内68家信托公司中,已经有44家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过截至目前,仅有9家信托公司有备案产品。在这35家尚未有任何产品备案的信托公司中,1家信托公司需要在5月1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其余34家的备案截点是8月1日。
  这样的情形不免让人大跌眼镜,毕竟当初对信托公司备案私募寄予了不少期望。更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当下私募的“保壳”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但同样面临注销登记的信托公司,对于是否“保壳”却态度不一。
  例如,近日,某南方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就透露,就是否保壳其公司尚未形成一致态度,“毕竟当初只是为了占一个位子,现在即便注销登记了也对公司业务没啥影响”。一家中型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其公司正在与监管沟通,抓紧发行一只契约型基金,如果进展顺利在8月1日前可以完成备案。公司当初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是想通过发行契约型基金拓展业务,这只产品的发行本身就在计划之内,并非是应急之举。一家北京的信托公司研发部负责人坦言,契约型基金优势明显,其公司正在根据今年展业计划探索发行主动管理的契约型基金。该人士还表示,如果这一业务进展不顺,就只能先“包装”一个产品。
  显然,信托公司之所以对“保壳”态度不一,其根源在于登记私募管理人的动机不同。事实上,一部分信托公司当初就是抱着“先占个位,万一哪天有用”的想法,加之登记的成本又不大,于是跟风登记一个。登记之后,一直闲置。如今中基协要求备案产品,自然比较为难:要是保这个资格,需要专门发行产品或包装一个产品,自然要付出成本,但这个资格有没有对公司业务影响不大;要是不保这个资格,到时候被取消后面子上就挂不住,而且谁能知道它就哪天有用了?
  还有一部分信托公司确实是有自己的想法,其中不少是看重了开展备案私募基金业务的价值。这些公司的逻辑是,在中基协备案后就可以发行契约型基金,相比日益严格的信托展业环境,契约型基金不可谓不宽松,颇有些监管套利的意思。例如,备案的信托公司在业务拓展若采用私募基金模式,可以不用像部分信托业务需要创新业务资格才能够开展。另外,与信托业务相比,私募基金产品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的成本,比如无须占用信托公司有限的净资本、不用缴纳信托行业保障基金等。
  不过,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截止目前,已经备案的信托公司发行的契约型基金却寥寥无几。一方面,目前实际操作中,信托公司发行契约型基金需要与银监机构沟通协调,通过契约型基金突破监管并非易事。另一方面,此前信托公司期望通过契约型基金做一些信托“不方便”做的项目,例如房地产业务中的拿地项目,但目前房地产行业本身风险较高,信托公司在这一领域本身已很少展业,自然没必要发行契约型基金。另外,目前资金方对于信托公司发行的契约型基金认可度不高,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的情况显示,如若与监管沟通充分,信托公司发行契约型基金的梦想总会照进现实。不出意外,这样的案例将会在此后一段时间陆续出现,届时,契约型基金对于信托公司的意义也将逐步显现。
  只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信托公司能够把私募的“壳”保住。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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