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下 中铁信托创新业务模式
  近日,中铁信托发布《互联网金融下的信托创新业务模式》研究报告,探索互联网金融下,信托在八个方面的创新业务。报告指出,信托公司创新,应该重视对大数据的经营,从而实现信托公司的全面转型。
  现金类产品
  小资金分享信托收益
  “互联网金融的特性是社群、互联、无边界,摆脱物理空间的限制。”中铁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中铁信托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建超认为,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信Q托服务人群半径的极大拓展。
  信托创新业务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直接体现是现金类产品,比如阿里“余额宝”、苏宁“零钱宝”、东方财富网“活期宝”、数米基金网“现金宝”等业务,既让客户闲置资金及小额资金增加收益,又促使信托公司现有业务由“非标”向标准化转变,解决在资金闲置期间与目标产品不匹配下的资金使用问题。
  陈建超表示,降低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小额资金,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尚难以开展,但未来随着信托产品购买门槛的降低,将有望进一步带动非合格投资者类产品的推出。
  证券类产品
  信托向大数据转型
  股票市场风起云涌,证券类信托产品也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促进信托公司全面转型。
  中铁信托研究发展部高级研发经理、项目经理朱晓林表示,在证券类产品方面,不仅私募信托产品可以上线,让投资者获得良好的投资体验;在互联网技术的推进下,TOT的产品优势也将得以进一步发挥,从中筛选出具有投资潜力的私募基金经理;此外,结合上述产品的优势,还可发展大数据下的证券业务MM模式,将不同偏好投资者与相应的基金进行匹配,实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多元合作。
  朱晓林认为,上述产品持续发展,信托公司有望由一家金融机构转变为经营大数据的互联网公司,从而实现信托公司的全面转型。
  互联网金融
  信托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互联网金融下创新业务的发展,带来的是营销方式及管理的电子化,除了在现金类和证券类产品之外,还将在公益信托类产品、消费信托类产品、中小企业及供应链信托、家族信托类产品、受益权转让以及增值服务等方面带来推动。
  陈建超介绍,公益类信托产品是借助于互联网金融体现信托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产品形式;而在消费拉动方面,在大数据下开展消费信托业务创新,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借助于大数据分析及线上申报、放款、管控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信托,在中小企业资金支持方面大有可为,“互联网金融与信托创新业务的结合具有很强的融合性和连接性,信托创新业务将在互联网金融下得到更快的发展并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成都商报 吕波)                 

使用条款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本网站最佳分辨率为1366×768px,建议在IE10下浏览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630号  京ICP 备09061642 国民信托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NATIONAL TRUST

×

电子邮箱地址
消保客户服务邮箱:bjkf@natrust.cn
普惠金融业务客户服务邮箱:phkf@natrust.cn
来信、来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18号 国民信托 客户服务部
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
调解服务热线:010-88689969
*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
*邮箱:
*投诉/反映/建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