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借慈善信托名义从事非法集资
  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防止借慈善信托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洗钱等活动。
  民政部门将依法履行受理慈善信托受托人关于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报告、公开慈善信托有关信息、对慈善信托监督检查及对受托人进行行政处罚等管理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对信托公司慈善信托业务和商业银行慈善信托账户资金保管业务监督管理职责。
  民政部、银监会要求各地监督受托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慈善信托财产,规范投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同时,各地还要将慈善信托备案和开展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报信息。自今年10月起,每季度末向民政部和银监会报送。
(光明日报 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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