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即将落地 已召开股东会
  11月16日,银监会已就中信登成立举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银监会信托部已起草《中信登管理办法》等监管细则,将于近日正式发布
  资产规模已达17万亿元的信托业将迎来全国统一登记,困扰信托业多年的流动性不足问题或可化解。
  据财新记者多方了解,信托业国家级统一登记平台——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登)设立已近尾声。目前中信登筹备工作已完成,正在全面启动成立工作。11月16日,银监会已就中信登成立举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待后续《公司法》规定的一系列程序履行完毕,有望于2016年年底正式落地。
  接近中信登人士指出,中信登作为信托业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其成立,重要意义有三点,一是有利于依法保护信托受益人的利益;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托行业发展和管理,为监管部门提供监测信托行业的信息平台;三是有利于信托资产阳光化,为反腐提供平台。
  中信登是经国务院批准,由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据财新记者了解,为规范中信登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目前银监会信托部已起草《中信登管理办法》等监管细则,将于近日正式发布。
  中信登注册地为上海自贸区,注册资本30亿元。股权架构方面,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为控股股东,占比51%;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家嘴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信托行业中市场规模较大、行业地位居前、管理水平较优的18家信托公司等参股。
  中信登基本功能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及其变动的登记,衍生功能是信托受益权流转交易等。此外,中信登还可提供其他不需要办理法定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公示服务。
  “需要办理法定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如信托计划中作为增信措施进行抵(质)押的房地产、股权、知识产权等,还是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到各自相关部门登记,而中信登可以作为辅助登记,法律效力相对较弱,但也有部门规章效力。”接近筹备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中信登目标定位是对信托产品进行登记、公示,确保设立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独立性,防止第三人善意、或恶意侵犯信托受益人利益。在其后续发展中,再逐步发展信托受益权流转市场。
  产品及受益权登记、公示确权、信息披露、流转交易,是中信登成立后对信托业的重要意义。“中信登实现上述作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要目标是先把登记平台搭建好,再进行产品、受益权登记,促进产品标准化,而后在此基础上促进信托资产流动。障碍还很多,专业性也很强,需要逐步摸索推进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多位参股中信登高管人士表示。
  一方面是公司制企业;一方面是信托业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如何在服务信托行业与股东回报之间取舍平衡,对中信登后续展业将是一大考验。
  据悉,中信登作为垄断性机构,第一目标是要服务行业,同时收取一定费用,收费范围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的费用;信托受益权账户设立和管理费用;与信托登记、发行、交易等业务相关的信息查询、咨询、培训费用等。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尚待进一步确定。
(财新网 杨巧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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