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背景信托公司降至8家
  自去年以来开始出现的外资股东减持或撤离信托公司的现象,在今年仍在持续。
  今年6月份,兴业信托外资第二大股东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将所持兴业国际信托股权(16.8334%)中的一半转让给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能集团”),转让后双方各持股8.4167%。
而在此之前,2016年4月19日,苏州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公众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拟以6.6亿元的对价取得后者持有的苏州信托的19.99%的股权,目前已获得江苏银监局批复。
  外资机构入股信托公司的热潮始于2007年信托“一法两规”颁布之后,至2012年蒙特利尔银行入股中粮信托和摩根大通入股百瑞信托,期间共有11家外资机构参股信托公司。
  但是从2015年以来,外资机构对信托公司的态度却开始发生逆转。多家外资机构股东,因减持或未与其他信托公司股东同步进行增资等因素,逐渐离场。
  去年10月份,华澳信托的外资股东麦格理资本将所持19.99%股份悉数转让给重庆财信企业集团;而去年的最后一天,杭州工商信托的外资股东摩根士丹利将所持11.05%的股份全部转让给绿地金控。
  若上述苏州信托股权变更完成,外资背景信托公司将仅剩8家。
  北京信托方面,其外方股东威益投资去年8月份未同步参与北京信托的增资,所持股份比例由19.99%降至12.72%;新华信托外资股东巴克莱银行也未参与去年7月份的增资,持股比例由19.5%降至5.7%。
  目前,8家外资背景信托公司,外方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15.83%,与外资撤资潮之前相比,已下降3.02%。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信托公司盈利能力减缓,经营风险增加,使信托公司的股东不得不重新审视信托牌照的价值。在此背景下,不仅外资股东频频减持,整个信托行业的股权变动也趋于活跃。
  不过,有声音认为,外资对信托公司的立场可能只是阶段性的退出,称信托公司对外资股东吸引力下降为时尚早。
  从监管政策上来看,去年下发的《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指出,单个境外机构及关联方投资入股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改变了由2007年《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单个境外机构向信托公司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的持股”的硬杠杠。对于一直未能在信托公司经营中获取足够话语权的外资机构来讲,能够取得信托公司的控股权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资本具有逐利性。目前来看,信托公司的盈利增速放缓,风险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但也要看到信托行业的顶层设计逐步推进,治理机制日趋完善。这为信托行业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外资机构对信托行业的态度也要取决于信托行业在今后的发展潜力。
  此前信托公司要引入外资股东,目的是引入外资股东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但是,在过去几年信托行业的大发展中,外资股东的这些优势并没有有效发挥,外资股东难以介入信托公司经营决策中心。但是在信托行业转型需求加大,尤其是跨境投资渐成兵家必争之地时,外资股东的优势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利益诉求更容易实现。
(证券日报 徐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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