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税收难题 上海首例双受托人慈善信托面世
  由公益基金会和信托公司联合担任受托人的双受托人慈善信托正成为业界解决税收难题的主流方式。
  记者获悉,8月21日,《中信•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蓝天至爱2号慧福慈善信托》(以下简称“慧福慈善信托”)在上海成功备案,这是上海市第一支以自然人为委托人并采用双受托结构的慈善信托,也是自去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以来,中信信托推出的第四支慈善信托。
  自2016年9月《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信托正式破题。但业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也面临税务难题——平时进行慈善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如果通过基金会进行,均可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但信托公司在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目前尚未明确。
  多位信托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多数慈善信托采取双委托人形式,其实质是为了解决税收短板的问题。不过,记者也同时获悉,此前银监会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也提及了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信托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监管部门鼓励慈善信托发展的态度。
  据悉,“慧福慈善信托”采用的是双受托人结构,受托人分别是中信信托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监察人是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保管银行是广发银行,信托存续10年,用于帮助孤寡病残等非特定群体,改善他们的困难生活。
  中信信托市场总监程红表示,该慈善信托是中信信托依据《信托法》、《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进行慈善信托架构设计,同时充分发挥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方面的优势,既有效地实现慈善资产的隔离保护,确保了慈善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又增强了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另一受托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利用其在慈善项目执行上的丰富经验负责对项目的筛选,发挥在项目管理上的专业优势。未来,两个机构将联手协力探索慈善信托的实践之路。

(中国证券网 金苹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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