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肖钢:完善信托制度 促进推行家族信托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信托制度,促进推行家族信托。
  肖钢指出,民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根据他的预判,未来10到20年间民营企业家将面临大规模代际传承的重大挑战。
  “这不仅涉及民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是涉及经济增长、就业扩大、民间投资以及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共同富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迫切需要未雨绸缪,加强顶层设计。”肖钢表示。
  在这一背景下,家族信托被视为民企财富保护与传承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肖钢解释道,在代际传承时,民营企业家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将财富特别是企业股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持有和管理,可以有效隔离产权被动分割风险,规避家族争产及子女挥霍,促进民企平稳传承,防止传承过程中民企财富严重缩水,最大程度增进民企财富的社会效用,因而家族信托在境外被广泛采用,国内很多民营企业家也去境外设立了家族信托。
  相应的,尽管近年来国内多家信托公司开展了家族信托服务,但是,由于信托配套制度还不完善,目前家族信托资产主要为现金,而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以及不动产很难成为信托财产,极大地限制了家族信托功能,制约了我国家族信托的推行,造成了民营企业家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困局。当前我国家族信托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托财产非交易性过户制度缺失、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信托税收制度缺失等。
  对此,肖钢建议,将家族信托作为一项民企财富传承的顶层设计予以推行,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托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尽快修订信托法,完善信托的基本法律制度。建议在法律层面增加对受托人义务的规范,就受托人应尽的亲自义务、忠实义务、审慎义务、有效管理义务、保密义务等作出规定,强化受托人治理。
  二是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议相关部委研究拟定信托财产非交易性过户制度、信托登记实施制度、信托税收制度,解决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设立难、税收过高的问题。
  三是出台信托法的司法解释。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颁布信托法的司法解释,解决家族信托具体法律适用的标准。
  四是加强监管。家族信托是跨生命周期的产权安排和传承计划,必须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以及受托人破产倒闭后的连续性,以消除民营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金融时报 马梅若 张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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