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认识”信托
  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被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但相比前三者,长期以来,各界对信托的认识却相对模糊。
  两个原因造成了上述问题:一方面,过去融资类业务是信托公司业务的主力军。在此过程中,市场只能看到信托公司对企业的融资服务,容易将信托划分为影子银行;另一方面,居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虽然信托是理财渠道之一,但因门槛较高,往往被百姓看成是“高端理财”。无论是在B端还是C端,对信托的认识均有所偏差,信托核心功能和价值都没有被社会广泛接受。
  事实上,信托制度可以应用于社会生活多个领域。信托本质是一种以受托人为核心的法律关系和制度安排,兼具财产转移和管理功能,不仅可以应用在金融领域,也可以用于公益慈善、财富传承、涉众性资金管理等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相关国际经验表明,社会财富达到相对较高水平,信托的财富管理和服务功能将成为主流,相关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信托制度主要用于金融领域,这也导致了信托制度在风险保障、家庭事务、公益慈善等方面的运用仍处起步阶段,各界对信托业的正确认识还有待加深。
  资管新规出台之后,发挥信托功能、推进行业回归本源成为绝大多数信托公司业务创新的方向。预付类资金管理信托、破产重整信托、家族信托、遗嘱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等成为不同信托公司涉足的领域。
  近期,监管部门也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分。通过科学分类,厘清不同信托业务的边界,并使不同信托业务的表述更加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方便全社会特别是信托委托人理解。
  要让全社会更好地认识信托业,信托机构还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把信托服务功能做实做牢。信托制度具备的优势可以让信托有机会服务普通百姓,但信托公司需要有耐心、有能力把服务坚持不懈地做下去,让委托人以及其他人群真正看到信托在相关服务领域中不可替代的价值。二是要讲好信托好故事。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快,但被淹没的速度也很快。“酒香也怕巷子深”,对正在转型发展的信托业,持续输出行业正能量、传播行业好声音,打造创新、稳健、合规的行业品牌形象则更为关键。
  随着信托业加速转型,未来信托制度将在更多领域得到有效运用,信托各类服务功能也会被业界更好地认识与熟悉。
(中国银行保险报 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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