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制”物业的春天来了
  在前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了一些关于信托法修改、完善信托登记制度以及养老信托等的提案建议,为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山东省人大代表刘云香以所在的济南市裕园社区将“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引入物业服务中的实践经验为例,建言在全省推广“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据刘云香介绍,“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有着明显的优势,它是在传统物业服务基础上,通过导入信托理念,倡导公开透明、开放式预算、信义为本,以重塑小区多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的一种新型物业模式。
  在刘云香所提及的“信托制”物业以及各地的实践中,“信托”这一制度得到了充分运用。“信托制”物业是基于信托的信义关系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模式,将原来居民与物业之间的购买服务关系转变为信托关系。根据百度词条解释,“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是指以小区业主大会为委托人、物业企业为受托人、业主为受益人,将物业费、小区公共收益等设立为信托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企业从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保障款,用于一线员工的补贴及小区维修基金,以此构成业主信任物业企业、物业企业忠诚业主的新型信任体系。
  从上述模式可见,“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中,信托公司并不是必选项。但实际上,信托公司也可以参与到这一模式中,并且有所作为。在四川成都,由信托公司参与的“信托制”物业模式已落地。分析人士认为,物业企业和信托公司作为共同受托人,二者可以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同时彼此配合和约束,充分保障作为受益人的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最大化。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参与物业费等涉众资金管理是一个新的机遇,也是信托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回归本源的体现之一,同时有利于丰富信托公司产品线,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金融时报 胡萍)

使用条款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本网站最佳分辨率为1366×768px,建议在IE10下浏览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630号  京ICP 备09061642 国民信托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NATIONAL TRUST

×

电子邮箱地址
消保客户服务邮箱:bjkf@natrust.cn
普惠金融业务客户服务邮箱:phkf@natrust.cn
来信、来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18号 国民信托 客户服务部
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
调解服务热线:010-88689969
*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
*邮箱:
*投诉/反映/建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