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用好风险处置服务信托
  近年来,随着部分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逐渐受到信托行业的关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不仅能够帮助实体经济,维护股东或债权人合法权益,也符合当前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
  在2023年3月,监管部门发布的“信托新三分类”通知,明确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企业风险处置提供受托服务,设立以向债权人偿债为目的的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分为企业市场化重组服务信托与企业破产服务信托。
  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在解决协议重整或破产重整中的难题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信托公司凭借信托灵活创新的制度优势,利用信托工具资产隔离的功能,能够隔离待处置资产,提高重整投资人投资的成功率,同时使待处置资产稳定变现,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此外,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还能适度减轻债权人的资产减值压力,缓解企业破产造成的冲击,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重整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根据信托业协会调研统计,2022年共计16家信托公司落地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其中7家是首次开展此类业务,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新增项目49个,新增规模1.11万亿元,存续受托资产规模总计1.41万亿元。而继2022年实现快速增长后,2023年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也继续保持快速发展。
  然而,当前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的拓展仍存在不少制约因素,需要信托公司、行业市场、监管机制等多方共同努力,实现业务发展的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司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团队建设、科技系统赋能、服务生态维护、客户资源供给等要素,同时提高参与度,主动决策和主动管理。
  相信未来,随着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和机构参与的增多,预计市场需求将达到更大规模。信托公司需要创新商业可持续的服务模式,提升产品设计和信托解决方案的优化,寻找自身服务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服务评价机制及自律规则有待建立健全,促进业务有序、高效地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 樊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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